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农村房屋的违法加盖层数在拆迁是不会进行合法面积的认定,也就是违法加盖的层数得不到拆迁补偿,拆迁补偿面积认定是通过建房批准。所以下面是ask....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面积的问题,给您如下解答拆迁补偿是在征地过程中对住宅或者非住宅房屋的价值评估后对该房屋合法拆除并给予房屋产权所有人一定补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 房屋征收评估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收房屋情况进行调查,明确评估对象。评估对象应当全面、客观,不得遗漏、虚构。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受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包括已经登记的房屋情况和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结果情况。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农村二层或多层房屋拆迁合法面积的认定方式为:有房屋权属登记证,以该证标注的面积为准;没有房屋权属登记证,则以建房批准的文件上面积为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农村二层或多层房屋拆迁合法面积的认定方式为:有房屋权属登记证,以该证标注的面积为准;没有房屋权属登记证,则以建房批准的文件上面积为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0人已浏览
303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