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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不是购房合同。 两者是有区别的。两者的区别如下: (1)买卖合同只有双方当事人,而居间合同是买卖双方以及居间人三方当事人。 ...
买卖合同为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给予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实践中,绝大多数反映交易关系的合同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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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不是说债务人有3000万的财产? 关于您的担保责任的认定,单纯的买卖合同是不可以担保的,但基于买卖合同产生的债权是可以用来担保的。 关于您担保的方式,按照您所描述的,没有涉及担保方式的约定的话,一般是认定为连带担保的。也就是说,对方有权要求你先履行还款义务。 至于您转移财产,在债务发生后的财产转移很容易被认定为无效。 至于您是以个人财产的全部提供保证担保还是以特定的物设立的有限物权担保,您的表述中我无法确定。
只要与要证明的事实有关联,能够说明事实的真实存在性,可以作为证据。其中,订货录音不能作为发货证据或不能成为独立证据,没有签字的发货单完全属于无效单据。 一、上述资料不能作为证据的情形:如果要证明已经发货,订货录音和没有签字的发货单均不能作为证据。原因有二:订货录音只能证明订货,不能证明已经发货,除非有其他的旁证可以与之串联印证事实。因为订货不一定必须要货,也不一定必须发货。没有签字的发货单,由于没有被当事人认可,无法查证收货人(或经手人),因此,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在货物往来关系中,都属于无效单据,不能作为发货的证据。 二、证据的价值:作为证据,最重要的就是能够说明问题,能够印证某一事实的存在性,与客观事件的发生有着必然联系。必须能够反映客观真实性。这其中包括直接证据和旁系证据。直接证据就是不需要其他旁证相关联,直接就可以说明问题、证实事实。旁系证据则需要与相关其他证据并联、串联在一起使用,起到一种辅助证据的作用。如果不能与事实本身相关联,则没有证据价值。 三、《民诉法》规定的证据范围: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不是网签,房管局备案和网签两者的区别: 1、含义不同: 房屋备案,就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了规范房屋租赁进行的登记工作。由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站内勤岗负责受理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资料,并进行审查,并对税收员负责对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资料进行复查。 在房地产领域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网签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签合同后可以撤销。 2、程序不同: 房管局备案在出租人与承租人签定《房地产租赁合同》后,到房屋所在地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站申请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并提交相关资料。 一般的“网签“程序是: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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