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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时缴纳保费,可能导致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
不按时缴纳保费,可能导致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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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健康保险通常是指年缴10年、20年或30年保至多少岁或保终身的保险,保险合同约定可分期支付保险费用。如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天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缴的保险费。但超出上述期限发生的事故,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另外,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两年的,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退还投保人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如投保人缴纳首期保费后,除合同另约定外,投保人自投保人催告之日起超过30天未缴纳当期保费或超过约定期限60天未缴纳当期保费,则保险合同终止效力,或由投保人按合同约定条件减少保额。被保险人在定金规定的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但可以扣除未支付的保险费。但是,超过上述期限发生的事故,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另外,合同终止日期满两年的,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投保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按合同约定退还投保人保单现金价值。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23条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26条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劳动合同法》第14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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