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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宅基地使用证变更工作程序: 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批→发证 变更基本条件: 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 2、申请...
第一,申请登记手续编号申请-受理-审查-登记簿-收费收据第二,受理范围1、市行政服务中心房地产登记窗口:主要负责城市四街和泗门分中心以外的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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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宅基地使用证变更工作流程:审批证件→情况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告书→报告审查→发行证明书变更基本条件:1、申请人的户籍必须在本村2、申请人的户籍必须是农业户籍3、申请人和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明书1、户籍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明书复印件1份(A4纸)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书3、申请书1份.委托书1份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5、原土地登记卡2份、原件宅基地使用证明书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3份。
集体宅基地使用权变更集体土地所有者应当在农业结构调整后30日内,持批准文件、《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申请土地用途变更登记,受理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登记,并缴费领证。
宅基地变更使用的流程: 1、征得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转让宅基地使用权; 2、受让人需满足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条件; 3、变更后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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