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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人名称: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职务: 电话: 企业性质:工商登记核准号: 经营范围和方式: 开户银行:帐号: 答辩人因一案...
答辩状的写作要求如下: (1)双方当事人情况;依次写明答辩人和被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答辩人有诉讼代理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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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一审答辩状注意事项如下:一、写作要点1.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就案民事答辩状件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2.提出答辩主张,即对原告起诉状或上诉人上诉状中的请求是完全不接受,还是部分不接受,对本案的处理依法提出自己的主张,请求法院裁判时予以考虑。二、组成民事答辩状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一)、首部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与答辩人的关系;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答辩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应在其项后写明代理律师的姓名及代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3.答辩缘由。写明答辩人因××一案进行答辩。(二)、正文1.答辩的理由:应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进行反驳与辩解。被上诉人的答辩主要从实体方面针对上诉人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请求事项进行答辩,全面否定或部分否定其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从而否定其理由和诉讼请求。一审被告的答辩还可以从程序方面进行答辩,例如提出原告不是正当的原告,或原告起诉的案件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或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说明原告无权起诉或起诉不合法,从而否定案件。无论一审被告,还是二审被上诉人提出答辩理由,要实事求是,要有证据。2.答辩请求:答辩请求是答辩人在阐明答辩理由的基础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的请求。一审民事答辩状中的答辩请求主要有:①要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不予受理;②要求人民法院否定原告请求事项的全部或一部分;③提出新的主张和要求,如追加第三人;④提出反诉请求。如果民事答辩状中的请求事项为两项以上,在写请求事项时应逐项写明。对上诉状的答辩请求应为支持原判决或原裁定,反驳上诉人的要求。3.证据:答辩中有关举证事项,应写明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或证据线索。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三)、尾部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2.答辩人签名。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全称,加盖单位公章。3.答辩时间。4.附项主要应当写明答辩状副本份数和有关证据情况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不予工伤认定,笔者认为,这种认识不符合法律规定,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从工伤认定的基本要素看,按照国务院新《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项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对工作原因的理解也不能仅限于表面的含义,而应当结合社会生活常理,遵循逻辑规律,从而对立法本意做出正确理解。劳动者之间因言语不和,也是与工作具有一定的关联性,李某与朱某非个人恩怨,又非其他原因的私人报复而引起的打架致伤残,李某的工作动机是为了单位利益,并非为自己谋取私利。 二是从工伤认定的立法精神看,我国对工伤认定的立法精神是最大可能地保障主观上无恶意的劳动者,因工作或与工作相关活动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能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重在保护与用人单位相比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工伤认定的有关法律条文规定笼统、列举不明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审理工伤确认案件时,打架受伤算工伤吗往往尽可能地朝着有利于劳动者利益的角度理解,使因工受到伤害的劳动者,在受到伤害后能在经济上得到救济。
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是劳动争议,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经仲裁裁决,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履行裁决书规定的义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签字盖章,人社局不能确认劳动关系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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