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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按照下列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主动表示不续签原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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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三种情形下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即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或者其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即用人单位没有任何原因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3、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即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存在延长工作时间的事实,经向用人单位主张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行为。 在现实中,确实有的单位因资金周转、经营困难等原因发生不能按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情形。但是单位在拖欠工资之前,必须明明白白将实际情况告诉劳动者,并以最大限度尽快补发劳动者被拖欠的工资。同时还要保留已告知劳动者的证据,例如员工大会记录等。否则一旦被劳动者告上法院,就有可能向此案中的信息公司这样,被判向员工支付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如下: 1、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都设置了经济补偿金条款。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及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七类十八种;而劳动合同终止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只有四种情形,第一种是用人单位单方行使解除权的,第二种是劳动者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三种是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的,第四种是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待遇或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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