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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 (1)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时,买受人可以请求; (2)人将补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的,被拆迁人可以向拆迁人请求解除...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有法定或者约定的,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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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发商可以解除合同的主要情形 (1)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2)因非开发商原因致使买受人未能办理按揭款,导致合同无法实际履行的; (3)其他情形。 2、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的主要情形 (1)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2)商品房面积误差过大; (3)开发商迟延交房; (4)商品房质量问题; (5)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 (6)开发商故意隐瞒真相; (7)因非属于买受人的原因导致按揭贷款申请未获批准; (8)因开发商原因延迟办理房产证的; (9)其他情况。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协议解除; (2)根本违约; (3)迟延履行;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本违约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迟延履行是指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的,或者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其他解除情形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但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的。
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协议解除; (2)根本违约; (3)迟延履行;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本违约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迟延履行是指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的,或者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其他解除情形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但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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