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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合同就不用贴花了。应纳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或合同性质、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等。不签订书面合同但具有合同性质的,应当缴...
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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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合同按加工合同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流中书立、领取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收。以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标志命名。印花税纳税人包括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的一些具体问题的规定》,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合同签订时应立即贴花,履行纳税手续。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印花税的应纳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根据财政部关于发布《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的通知(财税字〔1988〕第255号)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各种要货单据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0〕第994号)第二条的规定:“商业企业开具的要货成交单据,是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以明确供需各方责任的常用业务凭证,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贴花。”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第155号)规定:“对工业、商业、物资、外贸等部门使用的调拨单(或其他名称的单、卡、书、表等)凡属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贴花。” 因此,无购销合同交印花税吗?只要具有合同性质的购销往来凭证,要素虽不完全但明确了双方主要权利、义务,就应按规定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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