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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自住房要交房产税。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
自用房产是不用交房产税的,至少在目前仍旧是这样,但是,最近吵得沸沸扬扬的财产税,对个人自用住宅征税,为了打压房地产,是否会真做有待观察.法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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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2号)规定:一、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所以要根据你姑姑的房子类型以及已购买年限来判断是否需要纳税,以及根据全额还是差额来缴纳。如果要全额纳税,也是由卖方来缴纳,而不是由你来缴纳,所以你有什么免税政策对于这个是不适用的。不过现实中住房转让卖方一般都是实收多少钱,虽然缴纳的主体是卖方,也是由买房来出这部分钱的,具体就看你实际成交的价格是否低于市场价格,如果低于市场价,你姑姑已经让步了当然不肯再让步这部分税前由她承担了。另外估计你姑姑的房子也是普通住房,如果真不想承担税钱,可以先住啊,住到5年以后再走转让过户手续,你买房子的钱可以私下先给你姑姑,亲戚之间应该不会到那种不过户就产生纠纷打官司的地步吧。
购房者大多对房屋产权问题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屋产权是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出让的。所谓房地产使用权,其实只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决定了房产的使用权。 业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外,还拥有该房屋的国土土地使用权。 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产权到期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 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房产权70年从开发商开始盖房就开始算了。 不能把土地产权70年和使用权70年混为一谈,也不能把“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混为一谈了,正确的说法是“土地的使用权一般为70年”。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不一定的。现在我国按揭贷款购房的还款人主要有两类:一、购房人就是还贷人。这种情况是,购房人本人符合贷款的各项条件,可以用自己的名字购房并贷款,房产证上面的名字,就是购房者本人的名字,也是贷款人的名字。二、购房人不是还贷人。这种情况是,购房人本人不符合贷款的各项条件,包括购房人是未成年人,或者是购房人虽已成年,但是经济收入等各项指标不符合银行贷款的要求,这时候,可以有辅助还款人,购房人的父母或者是其他人,只要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并且愿意作为购房人的还贷人时,银行也是会批准这样的贷款购房的。这个时候,房产证上面的名字,就不是还贷人的名字,而是购房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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