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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长期办不了怎么办?

2021-03-01
随着国家法律的日益完善,以及人们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证明购买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及相应的该房产所占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越来越受到购房人(业主)的重视。只有取得了购买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以及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才能充分和完全享有、行使对该房产的所有权,抵押、出租、买卖、赠与等行为才是合法有效的,才受法律保护。由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受很多因素的影响,所以常常出现房屋交付、入住很长时间后房产证却办不下来的现象。那么,房产证办不下来有哪些原因呢? 首先,可能是开发商的原因。这种原因较为多见。比如有的开发商未交齐土地出让金,或者虽然交了一部分土地出让金后取得了开发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在办理开发项目的产权时,不交齐出让金,开发项目的大产权是办理不下来的,开发商也就不能取得开发项目的大产权证。再如有的开发商为了筹措资金,将所开发的项目抵押给银行,以取得贷款,在未还清银行贷款之前,开发商取得的开发项目的大产权证也应押在银行,不能办理过户手续。还有的开发商开发项目时超过了规划部门审核的用地规划,所以不能办理房产证。 其次,业主的原因。业主由于自身的原因,没有及时交纳应交的税费,或者没有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件资料等,使得房产证办不下来。这种情况是很少见的,但也存在。 最后,也可能是房产管理部门的责任。由于办理房产证手续较为繁琐,而房地产管理部门因机构、人员、效率等原因,造成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当然这种情况并非普遍,只是个别现象。 开发商原因造成房产证办不下来是较为常见的现象。为了避免开发商推诿责任,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中最好与开发商明确约定,“买受人(业主)委托出卖人(开发商)代为办理房产证,对需要由买受人提供的资料及承担的税费,开发商应从房屋交付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提供(缴纳),逾期视为买受人资料齐备,相应税费已缴纳”,同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如果房产证未办理下来,房产商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有房产证的房子当然可以进行买卖交易,但是除了法律上规定的情况除外。以上就是110ask.com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有房产证的房子就可以买卖吗这个法律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110ask.com,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相关法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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