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作为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我们诚意提醒你们,现在主要做以下工作:1、委托律师前去看守所会见其本人,向其了解案情,告知你们的关心,征求其本人的意见...
定罪量刑都要根据案情的具体情节和嫌疑人的情况,有没有从轻、减轻情节,有没有从重情节,是主犯还是从犯?三人均没有事实犯罪行为是什么意思?重伤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抢劫的犯意不是张某提出。从主观方面看,张某不是犯意的造意者,也不是共同犯罪的发动、组织者和策划者。(2)张某不是共同犯罪中积极参加者和主要实施者,所起的作用明显低于本案中其他从犯。张某实施的犯罪行为,不构成本案中任何一个主要环节的形成。也就是说本案中,没有张某的参与,也会发生同样的结果。 2.张某犯罪是临时起意,偶发性犯罪,主观恶性较小,是初犯,其能够真诚悔罪,根据刑罚与罪过相适应的原则,应酌情从轻处罚
强奸罪同案犯无罪辩护词在书写时首先要写明上诉理由。强奸罪做无罪辩护首先表明某某律师担任其辩护人,经认真的庭前准备,现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1、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强奸罪证据不足,没有提供合法指控证据。 2、被告人与被害人是自愿发生性关系的。 3、侦查、公诉机关违法办案,所提供的主要证据系无效证据,且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获得帮助的权利等。
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其是否愿意,均构成强奸罪(没有强奸幼女罪,强奸幼女是强奸罪的从重情节),如果没有发生性关系,只是为达到某种性欲而实行的猥亵行为,涉嫌猥亵儿童罪; 强奸幼女,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并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十年以上有期、无期或死刑,猥亵儿童,处三年以下有期、拘役,并从重处罚;具体得看情节,所以您提到的这个老师已经构成了强奸罪。所以在法庭辩护是应当进行强奸罪辩护词有罪辩护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4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191人已浏览
2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