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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病休期间仍需凭病假建议书办理续假手续。单位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或劳动人事部门,应定期对长期病休职工进行复查,复查间隔期限不应超过3个月...
1、公司法定假日放假后还要扣工资,用人单位这样的做法是违法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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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什么时间休是由自己决定的,如果还没有生就休了,那生过了休的时间就少了。产假多少天是有国家规定的,一般三个月,晚生晚育加一个月,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加一个月,剖腹产的加半个月。如果是剖腹产的就一共是5个半月,我当时就是这样的,不知道现在有没有变化。 一般就是产前一个月或半个月开始休,现在基本就是各个单位根据自己情况安排,我们单位顺产三个月,难产四个月,不管你什么时候休,如果产前休的多,那产后自然就少。
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所谓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一般企业采取月薪制,也即意味着大多是情况下: 1、停工停产一个月内的,员工不干活,用人单位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2、停产超出一个月的,则可以分两种情况发放工资: (1)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则可以按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水平发放工资。也就是自第二月起,员工没有提供劳动,公司要支付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规定。烟台地区的最低生活保障=最低工资的70%。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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