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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内工伤和上下班路上工伤,如果认定为工伤的话,赔偿是一样的,工伤赔偿的项目如下: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
工作时间因履行工作内容而遭受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超过一个月未申请的,工伤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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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遗憾,不是工伤,无法主张公司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法条链接:《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 1、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2、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3、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工人在工厂受伤,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赔偿,由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住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人受伤的,第三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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