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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费用及药物治疗费的赔偿问题,应依据受害者所在地治疗医院所出具的诊断证明以及相关的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等票据或病例记录、处方为准。关...
如果因为公司搬迁,员工不再愿意留在公司,并且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该员工将享有相应的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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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人身损害的赔偿,具体标准如下所述: 1. 医疗费用。医疗费的赔偿将依据您所在地治疗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以及相关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票据或病历记录、处方信息进行核准。 2. 误工费用。误工费用的评估将根据您的实际损害程度、身体恢复状况,参考司法鉴定机构或治疗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来确定。 3. 住院伙食补助费用。该项费用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进行赔付。 4. 护理费用。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来源,那么护理费用的赔偿可以按照我们之前提到的误工费计算方法进行计算。若护理人员没有收入,则护理费用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费标准进行计算。 5. 住宿费用。这部分费用将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进行计算。 6. 残疾赔偿金。这部分费用将参照伤残系数,按照您所在地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从定残之日起开始计算,共计二十年。但是,对于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群,年龄每增加一岁,相应的年限就会减少一年;而对于七十五周岁以上的人群,则仅需计算五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如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并被认定为工伤,应当首先确定伤残等级,然后根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数额,再与单位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用人单位是否已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工伤职工可以获得以下赔偿: 1.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则用人单位需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构成伤残的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以及职工离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则还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给工伤职工的所有赔偿项目,包括工伤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扶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或伤残津贴以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3. 如果用人单位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给劳动者申报工伤认定,则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仍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八周岁以下的孩子在学校受伤,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在学校受伤,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孩子在学校受到学校以后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为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学校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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