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江西省职工产假规定2021年

2022-08-23
《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二条女职工生育或者妊娠终止,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下列劳动保护: (一)正常分娩的,休产假九十八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十五天 (二)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前项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六十天 (三)难产或者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四)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五)怀孕不满三个月流产的,休产假二十五天 (六)怀孕满三个月不满七个月流产的,休产假四十二天 (七)怀孕满七个月以上妊娠终止的,休产假九十八天。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