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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也应该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
错用竞业禁止和脱密期条款;临时工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先收押金;员工辞职应经单位同意或批准,否则属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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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和公司签劳动合同时有下列注意事项:应注意了解公司基本情况;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应标注清楚;关于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的约定;劳动合同盖章后,员工和用人单位应各保管一份。
《》第十七条规定: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有一年一次、两年一次、三年一次、五年一次等。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协商一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长也可以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几个月;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旦完成,劳动合同将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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