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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不适用于事业单位,但可以参照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
1.劳动法不适用于事业单位,但可以参照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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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事业单位适用劳动法,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其录用工作人员是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不适用劳动法;二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的是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三是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有的劳动者与单位签订的是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有的劳动者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执行;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1.不适用,我国当前采取的是公务员和非公务员分别立法的模式,公务员劳动关系,由《公务员法》和其他法律加以规范。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工作人员(如工、青、妇等社会团体的机关工作人员)也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几类不适用的人有: (1)公务员、执行公务员制度的劳动者; (2)现役军人; (3)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 (4)家庭保姆。
需要缴纳,不管什么单位,只要发生应征增值税的行为取得收入,都应当按照规定计算应纳增值税,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根据《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收入,除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外,均应计入应纳税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收入总额收入总额-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项目金额 上式中的收入总额,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交收入和其他收入。 除另有规定者外,上式中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项目,具体是: (一)财政拨款; (二)经国务院及财政部批准设立和收取,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资金、附加收入等; (三)经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不包括计划单列市)批准,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经财政部核准不上交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五)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 (六)事业单位从其所属独立核算经营单位的税后利润中取得的收入; (七)社会团体取得的各级政府资助; (八)社会团体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九)社会各界的捐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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