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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为工伤后,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具体的工伤赔偿标准为: (一)医疗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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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工伤赔偿标准是: 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待遇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27个月,二级伤残25个月,三级伤残23个月,四级伤残21个月。
根据伤残等级或者结果,索赔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治疗费、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赔偿数额受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所在省域或者社会保险关系所在省域以及本人工资等因素影响大。 基于工伤赔偿案件专业性强,事实细节或者操作细节就完全可能导致赔偿数额相差成千上万元,甚至数十万元。 本律师经办案件的某些当事人为了节省少量的律师费,要么经常在律师介入前自己凭经验或者在非律师亲戚朋友指导下操作个案,无意识地支出了不必要的额外开销;要么经常在律师介入前不知获赔数额,无意识地做出了较大获赔数额的让步,使自己应得的利益受到可能的损害。 更为重要的是,专业律师也只有在了解了案件事实的情况下,才能作出专业的判断,给出专业的处理建议。否则,任何假设都可能导致案件朝向不利于受害人的方向转移,错过了律师介入的最佳时机而使证据固定缺失,置自身于不利境地,增加求偿的难度,甚至导致专业律师也无能为力,回天乏术。 另外,工伤案件往往伴随除了工伤赔偿之外的员工其他权益的损害,所以只有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才能充分求偿。现实中大多数员工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只知道向用人单位求偿工伤赔偿而不知不觉中放弃了其他权益(比如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加班工资、未购买社会保险)的求偿。 结合我所代理的同类案件,依法获取较大数额的赔偿是完全可能的。
认定为工伤后,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具体的工伤赔偿标准为: (一)医疗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三)交通费、食宿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四)康复治疗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六款,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由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六)停工留薪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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