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如果另一方没有住房,属于生活困难,享有居住权。...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现就你的问题做如下解答:1、在没有特别约定(一般是夫妻书面财产约定)的情况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包括房产),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仍然属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你丈夫身故,有一半财产属于你的,另一半作为遗产,原则上由死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平均分割。2、即使房产已经约定归你老公,其身故后,你仍然可以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继承你丈夫的财产。所以说,你无论如何都会有产权,除非你书面申明放弃遗产继承。
1、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去世,他的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2、夫妻一方去世,去世方留下的遗产可按遗嘱约定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则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其父母、配偶、子女。3、若房屋为在世方的个人财产,在世方可以全权处置房屋;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各享有一半产权,去世方的那一半房产若没有遗嘱约定由谁继承,则可以由其配偶、子女、父母进行继承;若房屋为去世方的个人财产,未有遗嘱的情况下,该房屋由去世方父母、配偶、子女进行继承。4、因此,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能全权支配该房屋的情况如下:(1)房屋为在世方的个人财产;(2)去世方遗嘱中约定房屋由在世方一人继承;(3)没有遗嘱,但其他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由在世方一人继承房产。5、若不满足上述情形,在世方就不能单独处置房屋。
住房两位共有,就是一人一半。一方过世有遗嘱指定对方一人继承,就需要对方凭遗嘱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再凭公证书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完毕后住房归对方一人所有,此时这一方可任意处置住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2人已浏览
250人已浏览
44人已浏览
2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