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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民法典》同时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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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因为地面过于湿滑或者其他原因,扭脚了,那么应该承担责任,否则得话,餐厅只是在相应义务能对用餐人员承担人身安全保障义务。(律师助理解答)
需要先搜集孩子在饭店受伤的相关证据,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6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条第二款同时规定,“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得补充赔偿责任。”根据该规定,你朋友在餐馆就餐,餐馆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其承担保障顾客就餐安全的义务。你的朋友因为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而发生人身损害,他可以向该直接侵权人主张赔偿责任。如果事后你的朋友在找寻该直接侵害人时有困难,他可以直接以餐馆为被告起诉,请求餐馆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但是他需要证明侵害发生时,餐馆未尽到保障顾客就餐安全的义务,对这起伤害的发生存在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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