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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已经废止,不再具有法律效力。现在执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鉴定为四...
工伤保险赔偿项目: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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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但是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的,其工伤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公司购买工伤保险申报人数和缴费工资总额,按月申报缴费。申报材料包括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基本情况表;职工原工资支付明细表;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减少报告表;其他。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总工资和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市企业劳动者保险规定》已经废止,现行有效法规是国务院《》、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以及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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