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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应当包括的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
集体合同效力体现在: 1、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2、集体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解除时终止。集体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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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应当包括的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一、怎样订立集体劳动合同订立集体劳动合同,与订立个人劳动合同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相同,即合法原则,协商原则,义务对等原则。订立集体劳动合同应该遵循的程序是: (1)集体协商; (2)双方签字; (3)报送审查; (4)公布。所谓集体协商就是工会或职工代表同企业或事业组织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双方签字则是集体协商双方就集体合同草案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经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过后,经双方首席代表在集体合同文本上签字,集体合同即成立;报送审查,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在7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集体合同一式三份及说明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通过报送审查后,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的集体合同,双方应及时以适当的形式向各自代表的全体成员公布。集体合同的订立,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法律关系起到了确定的作用,其权利和义务在合同中予以了明确,其劳动纠纷由《劳动法》予以调整。对劳动市场的稳定有着积极的进步意义。二、集体合同应该包括哪些内容据《劳动法》和《集体合同规定》,集体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劳动报酬;(2)工作时间;(3)休息休假;(4)保险福利; (5)劳动安全与卫生; (6)合同期限; (7)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协商程序; (8)双主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9)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的协商约定的其它内容。
根据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第6条的规定,集体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报酬,包括工资水平、工资分配方式和支付办法等; 2、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包括每天工作时间和每周工作天数,年休假及其他休息休假等; 3、社会保险和福利,包括养老、工伤、医疗、死亡等待遇,职工住房、生活供应、保健和文化体育设施等; 4、劳动安全与卫生,包括劳动条件、安全设施、防护用品、职工健康检查等; 5、合同期限; 6、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协商程序; 7、双方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8、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协商处理的约定; 9、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10、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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