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2016年四月30日,和卖方、链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截止8月份所有买卖流程已经执行完毕,2017年6月,我们到派出所户籍查询房屋户口问题,发...
对于承租房屋的维修义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有出租人承担,相应的垫付费用,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索要。 如果因为维修房屋,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租到期租客不搬走的属于违约行为,房东可以要求他搬出房屋,支付逾期使用期间的租金并且承担违约责任。对方不配合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1、租赁合同继续延续到新房东,所谓买卖不破租赁。 2、承租人不搬的话需要打一个排除妨碍的诉讼,以为你将来的行为做好准备。 3、合同到期后,拿到排除妨碍的判决书,你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让法院到场做好记录。 4、不打官司的话你就直接破门而入,把他的东西搬出来。但你要拍好录像并防止以后他起诉有有什么财物丢失了。 5、不用准备什么材料,房产证和租赁合同即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50人已浏览
240人已浏览
466人已浏览
2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