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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租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新建商品房未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前,与承租人签订商品房租赁预约协议,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地额预...
商品房预租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新建商品房末办理房地产权属初始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前,与承租预约人签订商品房租赁预约协议,并向承租预约人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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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预售是指开发商与买方同意,买方应提前支付定金或预付款,并在未来一定日期内交付现有房屋的房地产交易行为。商品房预售是一种具有较强国家干预性的额外交易行为。
商社的预售条件是,预售者已经交付所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明书的预售者持有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预售所得金必须用于相关工程建设的预售者签订的预售合同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预售人将未竣工但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商品房的房屋产权转移给预购人所有,而预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并接受该房屋产权的书面协议。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一种诺成性合同,即合同的成立不以交付标的物为前提,只要预售人和承购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书面协议,则具有法律效力,产生合同的法律后果,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有偿的双务合同,指双方的权利义务是互相对应的,预售人的义务就是承购人的权利,一方履行的义务以他方应履行的义务为条件。承购人一方履行交付一定数额价款的义务,而应按约定接受竣工房屋并取得所有权;预售人一方享有收受价款的权利,也应按约定将竣工房屋转移给承购人,进行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而丧失其所有权。显然,这种互负债务的,没有先后履行的顺序,应当同时履行,承购方在预售方履行之前有权行使抗辩权,拒绝其履行要求,或者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时候,有权提出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对预售方而言,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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