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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在中国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费用,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每月400元的定额扣除。同等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得超过48个...
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的纳税人;注:本科及以下可以选择本人扣除,也可以选择父母扣除;本科以上(不含本科)只能本人扣除。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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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八条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第九条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第十条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八条纳税人在中国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费用,按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每月400元的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得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费用,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的定额扣除。第九条个人接受本科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扣除条件的,可以由父母或者自行扣除。第十条纳税人接受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保留有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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