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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需要看你们的婚姻登记机关,如果是在中国,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涉外离婚不需要回国亲自办理。离婚案件中,一方或者双方身处国外的,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事项。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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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a、中国公民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结婚证3、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b、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1、本人结婚证2、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3、本人身份证4、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出具本人有效通行证5、华侨、外国人出具本人有效护照。对于涉外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下面为大家解答国涉外婚姻离婚的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对于离婚,世界各国确定离婚案件准据法的冲突规范不尽相同。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离婚时,法律规定,原告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不能通过行政部门登记离婚。涉外婚姻家庭关系在适用法律时需要解决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婚姻法的冲突问题。根据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原则主要有: 1、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即涉外结婚以结婚行为地法为准据法。包括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均适用结婚行为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因此,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也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涉外离婚不需要回国亲自办理。离婚案件中,一方或者双方身处国外的,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事项。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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