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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婆婆有名字就当然有产权了,你婆婆可以订立公证遗嘱,这样的话,再变更遗嘱也得以公证的方式进行;另外,在你们购房办理产权证时,如果公公在世的话...
如果当初房屋是你公公的,留给你婆婆就是你婆婆的个人财产,她有权给任何人,不过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可以撤回,你婆婆有权要回房子,但这是你婆婆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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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非得公正,看是什么情况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是必须公证,需要公证办理过户的情况有: 1、办理过户时业主本人不能到场,委托他人必须做委托公证; 2、办理商业贷款,朝阳区的房子需要公证给过户专员,委托专员办理贷款事宜; 3、房子是继承的,必须做继承公证才可以过户; 4、房产交易过程中需要垫资的,也必须做公证; 5、如果买卖双方有外籍人士,必须做译本公证;基本为以上五种必须做公证的情况,关于房屋过户需要公证吗请参考。
你现在的情况应该是房产证还没有下来,你自己可以看看购房合同上面写的是谁的名字,你说的按揭一起购买存在一个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的情况,如果你的丈夫只是共同还款人的话,那就好办了,你现在看一下购房合同上面个写的是谁的名字,如果是你一个人的名字那你自己就可以去办理了,如果是你们两个人的名字,房产证你一个人也可以去办,但是你要是转手卖的话就要他去办理手续了。办房产证的时候一定要拿着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件。
1、婚前父母买的房婚后过户给子女后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以下情况: (1)父母明确是赠与给子女个人的,则该房屋是子女的个人财产。 (2)父母明确是赠与给子女夫妻的,则是夫妻共同财产。 2、《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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