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请参考《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免征额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9,564人已浏览
395人已浏览
495人已浏览
1,1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