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住房改造是指1994年国务院发文实施的城市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是我国城市住房从以前的单位分配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渡政策,现在也可以称已购公有住...
房改房,是指于1994年国务院发文实行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是我国城镇住房由从前的单位分配转化为市场经济的一项过渡政策,现如今又可以叫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改房是由单位按房改政策向职工出售的住房。对于许多人来说房改房已经是一个陌生的历史名词,它出现在2000年前(单位向职工按房改政策售房截止日期是1999年12月31日)。但在全国范围内房改房总量是超过新建商品房的。房改房的产权证或查册表上都会注明:房改售房,只要看到这样的注记就表明房子是不同于一般房屋的房改房。一线城市房价高企,许多首次置业的年青人不得不选择老旧楼梯楼,这部分房屋大部分都是房改房。今天宏力君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房改房相比普通商品房有哪些特殊之处。 1 处分时必须夫妻双方共同签名。 一般商品房在处分时房管部门只要求产权登记的业主签名即可,即房子如果登记在妻子名下,则不需要丈夫同意妻子就可以单独处分房子。但房改房在购买时是夫妻双方共同申请,且会使用夫妻双方工龄,房管部门要求缴款明细表上注明的配偶同意才允许处分。因此,房改房产权人配偶去世情况下,就一定要先办理去世配偶一半份额的继承手续才能处分房产;协议离婚时约定房子归产权登记人,一定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析产手续,否则无法处分房子。房改房在协议离婚时约定归产权人一方,而没有办理析产手续,在多年后处分房子时才知道还是需要找前配偶配合签名的例子宏力君在日常咨询中遇到过很多,在此提醒大家不能因为房改房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就认为不需要在协议离婚时专门去办析产手续。 2 需要补公摊和成本价。 房改房最初是按标准价向职工出售的,所谓标准价简单来说就是不完全产权,之后随着改革深入,职工可以按成本价购买完全产权,事实上大部分房改房都是按成本价购买或已经补了成本价。但也还有小部分因各种原因还没有补,如果不补成本价就直接出售,则需要将一部分购房收入返还给单位。而房改改在出售时都是按套内面积销售的,公摊面积没有出售给职工,如果不向单位补购公摊面积,出售时也需要将一部分购房收入交给单位。 3 使用已经去世配偶的工龄购买 的房改房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一般商品房如果购买时配偶已经去世,会认定是个人财产,但由于房改房允许使用已经去世配偶工龄(工龄能够折抵购房款),即使房改时配偶已经去世,房改房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人擅自处分全部房产份额,配偶的继承人可以请求认定部分处分行为无效。 4 就房改房取得与单位之间的纠纷 不属法院受理范围。 房改的依据是各地方、单位政策,单位与职工之间如果因房改房分配等问题产生纠纷只能循信访途径要求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解决,而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5 出售或赠与时需要补地价。 房改房因土地未办有偿使用手续,因此在交易过户时要按市场价1%补缴土地出让金。如果购买或出售房改改,建议买卖双方对这笔土地出让金由谁承担约定清楚。 房改房在出售、赠与交易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就变成普通商品房,注记中不会再有房改售房的字样。但如果只是拆迁、继承,则还属于房改房。
房改也可以叫已购公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关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和规定,以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改造房屋”四个字有学问?什么是“改造房屋”,改造完它还是房屋,但打通做大门则不同了。 “改造”通常了解是对房屋的扩建、改建、装修等,不改变它作为房屋的用途。改成大门实质上是对房屋的破坏,已经超出“改造”。如果按照他们的理解,他们的房子马上拆迁,他把房子租给你,你装修好,他把房子拆了,也属于“改造”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30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9,383人已浏览
1,2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