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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起设立比较简便,只要发起人认足了股份就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但它要求各个发起人有比较雄厚的资金,仅发起人就能认购公司应当发行...
首先,《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设立方式是发起或募集设立,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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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设立公司的程序 1、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得少于公司应发行股份总数的35%; 2、制作招股说明书并附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 3、发起人与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4、发起人向国务院证券部门递交募股申请并报送相关文件; 5、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审批,符合法定条件,予以批准; 6、公开招募股份,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 7、发起人在发行股份股款缴足后30日内主持召开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认股人组成; 8、在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由董事会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并提交相关文件。
募集设立的公司,主要包括下列流程 1)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2)发起人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由发起人不少认购于35%的股份; 4)发起人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人股书; 5)与证券经营机构和银行分别签订股票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 6)认股人认股并缴纳股款; 7)法定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8)召开创立大会; 9)申请设立登记; 10)领取营业执照并公告
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当发行的部分股份,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的公司。因此,募集设立可以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来设立。这种方法只是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由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模大,涉及许多投资者的利益,各国公司法严格限制其设立程序。例如,为了防止发起人完全依靠他人资本设立公司,损害一般投资者的利益,大多数国家规定了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总股本中的比例。我国规定的比例为35%。修订后的《公司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另外,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公司的,也不要求一次性支付全部股份。因此,募集设立可以认缴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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