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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设立公司的程序 1、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得少于公司应发行股份总数的35%; 2、制作招股说明书并附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 3、发起人与证券...
募集设立公司的程序 1、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得少于公司应发行股份总数的35%; 2、制作招股说明书并附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 3、发起人与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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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类型的公司有不同的流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同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有效性或者另行报批。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五)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产权转让手续的证明;(六)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七)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文件及相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证明;(八)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十)公司住所证明;(十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首次出资额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余部分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足额缴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足额缴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在成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五)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产权转让手续的证明文件;(六)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七)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文件及相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证明;(八)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十)公司住所证明;(十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提交成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募集设立的公司,主要包括下列流程 1)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2)发起人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由发起人不少认购于35%的股份; 4)发起人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人股书; 5)与证券经营机构和银行分别签订股票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 6)认股人认股并缴纳股款; 7)法定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8)召开创立大会; 9)申请设立登记; 10)领取营业执照并公告
募集设立公司的设立过程如下:1、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设立公司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2、发起人共同制定公司章程;3、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发起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后,应当先认购公司总股份的35%以上,剩余股份可以公开向社会募集。四、制作招股说明书。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依法制作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是向社会公开的招股承诺,是发起人向非特定人发出的招股说明书,应当实事求是地披露有关事实,是发起人向社会公开申请募股的必要文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招股说明书可以公开公告5、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票协议6、申请批准募股7、公开募股8、召开创立大会9、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十、领取营业执照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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