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聘请符合中国保监会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自聘请之日起3个月内向中国保监会提交审计报告。...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聘请符合中国保监会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自聘请之日起3个月内向中国保监会提交审计报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条例》第九条第二项所称外国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当局对其申请的意见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该申请人申请在中国境内设立保险机构是否符合该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规定;(二)是否同意该申请人的申请;(三)在有关主管当局出具意见之日的前3年,该申请人受处罚的记录。
清算组应当在每月10号前向中国保监会报送有关债务清偿、资产处置等最新情况报告。
外国保险公司或者其所在的集团设立的代表机构,只能适用于申请设立一家外资保险公司。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89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370人已浏览
2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