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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房屋所有权的初始登记是指新建房屋的权属登记。新建房屋,于竣工后的三个月内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房屋所有权的登记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⑴申请。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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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房地产登记,应按本条例规定的时间提交申请书及有关文件。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登记的,在障碍消除后的五日内,顺延登记期限。申请人应当对其所提交申请文件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登记机关机构不予受理。登记机关机构在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应予编号并给回执。
房屋抵押权登记对房屋抵押的一种确认,也是房屋交易过程中必须履行的一步手续。基本程序如下: 1.抵押登记申请。 2.受理申请。 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 3.审核。 4.登记。 5.收费发证。 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6.立卷归档。 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流程是: 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申请变更登记申请书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2、登记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查证,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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