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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改制,单位,伤残,转业军人,劳动部门,企业2007年单位改制我是一名伤残转业军人,1993年转到企业工作,2007年单位改制,现已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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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走雇佣关系的路子了,赔偿显然比工伤少多了。
企业改制前单位不给工资至今,不算遗留问题应当属于用人单位非法拖欠劳动者的合法工资,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收起
如果你当初是诉讼离婚,那么你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2004年至2007年申请执行的期限已经经过了,法院无法执行了,除非对方自愿给付。如果你当初是协议离婚,对方如果不给抚养费,你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但同样存在诉讼时效问题,2004年至2007年的抚养费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不会支持的。你应当尽快主张自己的权益,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始终向对方主张过权利的话,诉讼时效可以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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