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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有四种解决办法, 一是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 二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三是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在拿到仲裁书1...
1、原劳动部《违反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扣除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外,还应当额外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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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差额;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未依照本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如果该建筑公司欠付你的工资是经过结算有结算单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该建筑公司支付工资和相应的利息;如果没经过结算的情况你应该尽快去找该建筑公司进行结算,结算单上要加盖该公司的印章。您找该建筑公司的经理给你打欠条必须注明是做什么项目工程,工资总额是多少、支付了多少、还剩多少等必须写清楚,最好是能加盖公司的印章。如果没有强有力的证据,你的工资款项拿到的几率很小。
1、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2、《》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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