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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6级一般是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享受伤残津贴。到伤者手里只有16个月本人工资。 工伤6级的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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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②《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公民男25周岁女23周岁为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具体延长时间由各省自行制定。建议咨询当地计划生育部门或网上查询所在省制定的计划生育条例。③产假期间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发放。对于陪产假来说,晚育一胎是有的。
(一)病假工资 1、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内: (1)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 (3)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2、职工患病休假在六6个月以上: (1)连续工龄1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1年且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二)疾病救济费:患病停工6个月以上的职工,如领取疾病救济费低于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40%者,应按40%的标准计发,但不能高于该职工月工资。 1、连续工龄1年者,疾病救济费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1年且3年者,疾病救济费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3年者,疾病救济费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工伤待遇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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