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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把房子继承权给孙子,没房产证,手写协议也是有效的,最好还去公一下就更有效了。。。因为没有房产证,是不能过户的,只有用遗属说明协议进行,还...
没效了,因为遗嘱中提到的财产已经没有了。需要重新立遗嘱——如果老人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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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时的遗嘱不一定需要公证,只要遗嘱有效就可以按遗嘱进行。您可以携带户口本,房产证及老人死亡证明和遗嘱前去当地公证处办理公证,如果公证处对遗嘱提出质疑,您可以请老人的相关亲属(有继承权的那些,如儿女,配偶)证明遗嘱有效。公证处办理公证主要就是怕房屋过户后有相关继承权的人提出异议说自己对房屋有所有权,只要您能消除这个怀疑就没问题了,然后持公证处所开具的公证文件去房产局直接办理过户登记即可。
情况说明的不是很清楚,首先要看何老先生的房屋到底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样一来首先就能确定遗嘱里面的处分属于有权处分还是无权处分。当然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下,何老先生还是可以对房屋中属于自己的份额进行处分。进行遗嘱分配。 再次,遗嘱的形式有很多种,何老先生的这种遗嘱属于自书遗嘱,要看其当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识是否清醒,是否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存在刚才所说的情况的话有可能被认定遗嘱无效,到时候可能按照法定继承进行遗嘱分配。 最后如果不存在上述两项的情况下,何老先生的遗嘱属于附条件的遗嘱,如果三儿子没有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这个房产是不能被小A继承的。 至于起诉要求经济补偿的情形,个人认为不可取,也不一定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应首先将房屋的的状态进行恢复,其实这里的操作有点麻烦,毕竟两位老人都去世了。可以试着以遗嘱权利受益人的身份起诉小儿子,要求将房屋恢复原状(这个原状操作起来难度有点大)
可以立遗嘱将自己的房产份额及其他财产进行分配。遗嘱需基于立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一般可通过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公证等方式订立,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一般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公证遗嘱,可以来电详述案情。 如果不是其真实意思,其他人可以诉讼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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