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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仲裁不同于涉外诉讼,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起诉行为,对涉外案件行使审判权,完全来自于立法所赋予的司法审判权,因此,人民法院只能根据本国民事...
涉外仲裁是对具有涉外因素的经济、海事等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的活动。与国内仲裁相比,涉外仲裁有很大的不同: 一、仲裁机构的选定可选中国的,也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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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劳动争议案件外,仲裁不是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2、仲裁仅适用于公民、法人之间及相互之间的合同纠纷和财产性权益纠纷,而民事诉讼受理公民之间、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产生的民事纠纷。3、有效的仲裁协议排斥诉讼,如果当事人之间签订了有效的仲裁协议,此时法院是无权管辖的,但法院有最终的效力决定权4、请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或请求法院确定仲裁协议效力的,由仲裁委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5、仲裁庭的组成和成员由双方当事人决定,民事诉讼的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是由法院决定的,当事人无权指定和建议。
什么是涉外仲裁? 涉外仲裁是指中国涉外仲裁机构根据双方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事后签订的仲裁协议,依法判断涉外经济纠纷和海事纠纷,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法律制度。 二、涉外仲裁的特点 (1)具有涉外性。涉外仲裁包含涉外因素,这是它与国内仲裁的主要区别。它的涉外性决定了它比国内仲裁更灵活,受到国际公约、惯例和协议的规范。 (2)自治。涉外仲裁以当事人的自愿和协议为基础。在涉外仲裁中,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适用于仲裁的仲裁事项、地点、组织形式、仲裁员、程序和实体法。 (3)具有民间性。涉外仲裁仲裁者,尤其是仲裁机构,一般是非国家机关或非官方机构。这种民间性对于不信任官方机构的当事人来说非常有吸引力。 (4)中立。在涉外仲裁中,虽然仲裁人或仲裁机构是当事人选择的,但是中立。 (5)专业。涉外仲裁纠纷往往涉及一些专业或技术问题,需要有专业知识的人来解决。在涉外仲裁中,当事人可以选择有争议的专家作为仲裁员,有利于仲裁案件的准确快速解决。 什么是国内仲裁? 国内仲裁是指一个国家的仲裁机构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的仲裁。这种类型的仲裁反映了仲裁机构与双方在归属上的一致性。并且在仲裁程序和规则的适用上具有显著的国内性。就一个国家而言,国内仲裁总是占主导地位。 第四,国内仲裁的特点 (1)仲裁双方均为本国当事人; (2)仲裁解决的民商事纠纷为国内纠纷,无涉外因素; (3)国内仲裁的仲裁机构通常不是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当然,一些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也仲裁国内民商事纠纷。 5、涉外仲裁和国内仲裁有什么区别? (1)仲裁机构的选择可以选择中国或对方所在国或第三国的仲裁机构。 目前,世界著名的常设机构有:伦敦国际仲裁院、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国际商会仲裁院等。中国有两个常设机构:中国国际经贸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都位于北京。 (2)仲裁规则的选择在一定条件下,有限制地允许当事人协议确定仲裁规则。 例如,1979年中美缔结的《中美贸易关系协定》规定,仲裁可以采用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也可以在争议双方和仲裁机构同意的情况下,采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仲裁规则或其他国际仲裁规则。 (3)仲裁裁决是否结束不同。 一般来说,仲裁条款、仲裁规则或仲裁机构所在国法律规定,仲裁裁决是最终的,但有些国家规定,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如英国;有些规定可以向法院上诉,要求法院重新审判,如法国。
1.仲裁机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员和仲裁庭制度,在仲裁员主持下,当事人在仲裁庭这个法定的、封闭的场所内就案件事实进行调查了解、质证、辩论、调解。仲裁机构根据仲裁庭调查的事实进行法律适用,作出裁决。 2.注意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权利。 3.注意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义务。 4.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庭组成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可以申请仲裁庭组成人员回避。 5.仲裁员要求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时,申请人应当全面陈述仲裁请求。 6.仲裁庭质证阶段,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 7.劳动争议案件一般都会主持调解,当事人应当全面考虑案件的处理结果,选择是否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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