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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证件验收:开发商交付使用商品房时,应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竣工验收登记证》。交付房屋的还应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和房...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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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证件验收:开发商将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交付住宅的还须提供《住房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房屋实测面积报告。如未出示上述相关资料,购房者可拒绝接房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其次是现场验收: 1、所交付的房屋是否是您所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 2、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等是否与合同的约定相符。 3、水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 4、其他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做得如何。验房中若有任何一项不符,均可拒绝签收并在交接记录上如实记载。 凡竣工房屋,一般须做到“五通一平”,也就是给水、排水、供电、通讯、通路、土地平整。高层住宅楼生活供水系统,必须具有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用水合格证。高层住宅楼电梯,必须具有劳动部门核发安全运行合格证。高层住宅楼消防供水系统,必须经消防部门检验合格。房屋应按图纸、文件要求达到设备齐全,手续完备。
房屋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商品房必须经过单体验收、消防、规划、人防、防雷、环保、绿化、配套等多方面的验收才算验收合格,住宅作为一种特殊产品,其所要验收的环节很,只有所有的环节验收通过,才能达到验收合格的标准。
房屋验收标准: 1、所交付的房屋是否是您所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 2、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等是否与合同的约定相符。 3、水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 4、其他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做得如何。验房中若有任何一项不符,均可拒绝签收并在交接记录上如实记载。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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