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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1、商品房验收必须经过单体验收、消防、规划、人防、防雷、环保、绿化、配套等多方面的验收合格才符合验收合格,...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验合格标准:1、商社检验必须单体检验。消防.计划.人防.防雷.环境保护.绿化.辅助等多方面检验合格才符合检验合格。住宅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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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房师传到我国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购房人大多购买期房,开发商信誉不好,业者们普遍希望明明白白消费,了解房屋的质量问题,验房师已经成为了房屋鉴定、房屋检测人员。这实际与国外的验房师有了区别。在我国北京、上海、南京等城市验房行业相对水平高、人员从业素质高,当然收费也高。 由于我国房屋验收制度有重大缺陷,现有制度保护开发商,加上官商勾结,业主维权困难重重。验房师现象成为中国房地产行业无德的缩影。
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天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第十八条: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和下列要求进行综合验收:(一)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二)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三)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四)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五)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
1、综合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2、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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