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满,存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 (1)从事接触职...
根据您所陈述的基本事实,结合国家法律和重庆地方法规及政策,本站律师答复如下:未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同时要求单位补齐保险! 声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无效原因包括: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3、劳动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口头合同不成立的原因有: 1、当事人未就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承诺不生效。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第四百八十四条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适用于通知作出的承诺。 不需要通知承诺的,按照交易习惯或要约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生效。 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以对话的形式表示有效。
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以现金形式发放所谓社保补贴,违法法律规定,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定缴费义务。即使双方之间有约定或者劳动者自愿放弃参加社会保险,因不符合法律规定,是违法行为,是无效的,用人单位还是应当履行交费义务。 社保是强制险,用人单位必须要为员工购买,用人单位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给员工交社保,即使员工不要公司买社保或书面同意公司不买社保,公司不买也是违法的。若公司没有买社保或没有按实际工资交社保,员工可以向社保局要求公司补交过去2年的社保,但员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交社保,仲裁委会以此事不是仲裁委的受理范围,不会处理。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4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3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