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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
地上附着物和青鱼苗采取协商定价的方式予以补偿。支付方式为: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90日内以转账方式直接支付给村集体,由村集体支付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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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他税费,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2.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3.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征用果树国家并无统一的赔偿准则,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限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予以赔偿。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赔偿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具体情况限定。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赔偿准则的通知》限定(供参考):苹果苗木2-4元株(移植费)指定植半年以内,苗木归原主幼龄期元亩果园外零星果树赔偿准则:幼龄期:30-50元株初果期:元株盛果期:元株衰果期:元株树归原主初果期元亩盛果期元亩衰果期元亩。
1.土地赔偿费根据《土地管理法》限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赔偿费,为改耕地被征收前三年的平均产值的6-10倍”.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准则限定. 2.安置补贴费征收耕地的安置补贴费按需要安置的乡下人口数计量.需要安置的乡下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的数量除以征地前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量.每一个需要安置的乡下人口的安置补贴费准则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4-6倍. 3.青苗赔偿费准则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限定执行. 4.地上附着物赔偿费地上附着物主要指地上的工程物体.如水井晒谷场水渠房屋等.准则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限定执行.答案增加以上土地赔偿费和安置补贴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准许,能够增加安置补贴费.但是,土地赔偿费和安置补贴费的总和不得超出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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