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收购人自愿以要约方式收购公众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本办法所称一致行动人、公众控制权及持股比例计算等参照《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因公众向其他投资者发行股份、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出现本章规定情形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履行披露义务。公众公司应当自完成增加股本、减少股本的变更登记之日起2日内,就因此导致的公司股东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进行披露。
按照本办法进行公众公司收购后,收购人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收购人在被收购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2个月的限制。
收购期限届满,发出部分要约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收购股东预受的股份,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发出全面要约的收购人应当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受的全部股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5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232人已浏览
1,4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