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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上班三年没有签合同的问题,你单位会比较惨!建议:第一步自己准备些证明文件,能证明你在单位工作年限的证据,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等;第二步...
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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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爸爸在单位上班4年,而且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可以享受法定医疗期的,单位不能随意辞退的,不然,你们可以反映到劳动局解决,申请双倍经济补偿。《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问题就是没有合同啊,当时准备签的时候那人总是拖拖拉拉说叫我们相信他,现在人走了干脆连电话都不接,真的很让人难受啊,我们挣点钱也是很不容易的,回家结个婚就只请了3天假马上就赶来上班,还不是为了能多挣点钱,没有想到自己当初那么的付出到头来一分钱都没有看到,人跑了电话也不接。他现在人在广西的一个厂,请哪位网友能帮帮我们想点办法要到工资啊回答:他不是老板吗,不可能只有你没拿到工资吧,你可以和其他同事一起商量一下,能找到这个人就能拿的会工资吧,假如这个人在你们看来是个没钱的,恐怕找到了也拿不到
1、你好,你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你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2、现在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而单方面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这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3、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所以,只有你的行为符合以上规定的情况时,用人单位才能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并且,还有依法解除。5、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向工会征求意见而直接解除,在解除的程序上也是违法的,仍然是违法解除。6、因此,你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也可以选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7、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赔偿金的数额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2N(N的确定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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