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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传统上的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指现在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现在的福利待遇指企业为了保留和激励员工,采用的非现金形式的报酬,因此,本系统中列出的福利,与津贴的最大差别就是,福利是非现金形式的报酬,而津贴是以现金形式固定发放的。福利的形式包括保险、实物、股票期权、培训、带薪假等等,系统中列出的金额是从公司成本角度考虑的,折合成金额后进行展示的。 希望有帮助。
关于具用人单位的工资,以及其他福利待遇无法给出准确的答复。但是,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r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r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r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r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r(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r(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r(三)劳动生产率;r(四)就业状况;r(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r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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