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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支付经济...
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法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计算: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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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3,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该种解除明显属于违法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医疗期结束后,如果劳动者仍然无法继续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为6到12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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