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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字是一件十分麻烦的事情, 1,到户口所在地县公安局刑警队开个“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要本人去,带户口簿身份证,印十指指模,需要一星期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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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姓名,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后变更:1、未成年子女因父母离婚、再婚的;2、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3、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4、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5、长期实际使用同音字的。需要提供的证件材料:t1、未成年人父母双方提出书面申请(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还应当征得本人同意)2、符合申请理由的有效证明资料3、户口簿4、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具体的规定如下: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10周岁以上儿童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上学后至18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派出所所长审批。18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正常情况之下要改名都必须到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科去办理。改名肯定有个原先的原来的名字,所以到当时办理改名的公安机关查原始档案,应该是可以查找得到的。有了原始姓名,在档案中又有改后的名字,两者就可以吻合,证实为同一人。 从你介绍的情况来看,如果当时改名根本没有到公安机关去办理相应的手续,可能就比较麻烦。不过还有一个补救办法,做亲子鉴定,因为你婆婆还在,因此可以做个亲子鉴定,证实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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