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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于丈夫的。那么应有女儿,父母和现任妻子平均分配。考虑到照顾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可能会有所倾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
婚后购买,如果没有特别说明、特殊情况,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你说丈夫婚后购买、赠与妻子:是全部赠与妻子个人所有?如果有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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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育有一子,居住的房子房产证写的是丈夫的名字,丈夫因工作原因在外国已工作十几年,期间在外国与另一女子结婚,两人在国外又育有一子,丈夫自在国外工作后每年回国居住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回国且夫妻二人也不居住在一起,目前国内房子居住方为女方及其儿子,女方曾多次向男方表示想要离婚,但是男方总是避而不见,可以诉讼离婚
1、如果房屋是你们结婚后购买或者建造的,那么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房屋是婚前,男方自己购买或者修建的,因为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那么房屋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你的情况是,结婚了五十年,那么房屋应该是在婚内购买或者修建的,一般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4、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你是可以主张分割一半的房屋产权。
1、婚前协议,有签名,没按手印,为有效协议,应受法律保护;2、你所说的协议内容“男方婚前的所有债务为他个人债务,但是假如两个人婚后不和导致分开,债务的金额应全数计入婚后共同财产”无法理解清楚其含义,请将其中的意思给予明确,并且说明订立该条款的目的,因此你的第二个问题“我能不能把他所有的个人债务(包含未还部分)作为共同财产来作分割吗”现在无法作答;3、B楼的产权我认为你无权主张,首付款的支付你与丈夫及其前妻存在的是债务关系,而非共同出资购买,首付款应作为你丈夫与其前妻的出资购房行为,在离婚时你丈夫与前妻对于该楼已经明确约定了所有权的归属,其中一半应视为你丈夫的婚前财产,且在婚后你们未曾以夫妻共同财产对B楼进行出资,所以虽然按揭手续是在你们婚后办理,但这不能成为该楼属于你与丈夫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效依据,所以此楼你无权主张;4、你婚前借给他的购买B楼部分首付款可以作为借款要回;5、如果未经对方同意引产,由于你存在过错,如果要求对方支付费用应该不会得到支持。经对方同意的,作为丈夫对你有扶养的义务,应当承担你引产的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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