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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实施部门来说,征地工作流程具体如下:一、通过预审的资料受理、登记二、拟征(转)用土地前的工作安排与衔接三、召开拟征(转)用土地前的动员、...
1、办理用地申请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拟定征地方案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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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实施部门来说,征地工作流程具体如下:一、通过预审的资料受理、登记二、拟征(转)用土地前的工作安排与衔接三、召开拟征(转)用土地前的动员、协调会,告知书发放四、拟征(转)用土地的丈量、调查、确认五、编制征(转)用土地方案、资料上报工作六、项目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的资料受理,征地公告起草七、土地、房屋协议签订八、二期公告起草九、编制人民政府征用(划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审批单,费用支付
基本流程:征地申请→政策审查→勘测定界→发布征地预公告→征地调查→社会保障情况调查→社会保障方案审查→组织征地听证→征地报批→缴纳报批费用征地主要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等)一定的货币补偿,有的还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必要的就业安置。一般来说,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农民集团的所有土地都可以强制征用。但是,我国为了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的行为征地主要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等)一定的货币补偿,有的还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必要的就业安置。
征地拆迁程序如下: 1、报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二、建设项目批准后,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申请建设用地; 3、审查通过后,拟订征收土地方案并逐级上报; 4、征地公告批准后发布;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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