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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
1、在房产交易中,若是由于卖方的个人行为造成交易无法继续履行的,买方可以向卖方提出解除合同,并且追究其法律责任,而卖方不但要把已收取的定金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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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买房定金不能退怎么办如果都不行最后就只能去闹了,去售楼处坐大厅赖着不走肯定给退的,我还没见过最终不给退的呢。
我考虑到我这边的风险是,如果以后此房引起争议,毕竟上交给房地产交易中心和税务部门的合同签的房款是不真实的,如果以后有了争议,涉及到现在房主退我房款,他很有可能按照这份合同的金额来赔偿给我,毕竟偷税漏税损害国家利益,很可能不受法律保护了。而我实际支付的房款要多的多。再有,现在没有征收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如果几年后开始支付20%的所得税,我再次出售此房时,也就会以这份合同的购买金额为准,多支付很多的个人所得税,我岂不是亏大了?我这样理解对吗?所以我坚持实事求是,实际房款多少就是多少
房屋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将其房屋的所有权转让于买受人,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购房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房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卖方支付购房价款。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签订合同后,买方会因房价下降、贷款未能办理等原因拒绝向卖方支付购房价款,则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买方视为违约。这种情况下买房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呢,又该如何向卖方赔偿呢。因为房屋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合同。通常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会约定违约责任。则买方出现违约行为,卖方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买方主张违约责任。当然,卖方也可以单独向买方主张损失赔偿。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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